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- 时间:2018-08-03 15:00
- 来源: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
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,主要职能是在世界各国建立孔子学院,推广汉语,传播中华文化。根据事业发展和完成有关工作项目需要,按照有关规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即招聘信息公开,选拔程序公正,考核评价公平。
二、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
本次计划招聘11名工作人员。
招聘基本条件是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思想端正,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;
3.热爱孔子学院建设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;
4.35周岁及以下(急需高层次、高水平人才,可适当放宽);
5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6.有责任心,具有较强学习和独立工作能力;
7.具有较强的沟通、协调、文字、表达能力及团队精神;
8.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现代化办公技术;
9.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10.同等条件下,汉语教师志愿者、具有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经历者、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;
11.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,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,曾被开除公职的,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接受报名。
具体岗位和应聘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信息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1.网上报名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7日24点,应聘人员登录https://ciic2017.wjx.cn/jq/26514320.aspx进行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,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、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,提供虚假信息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报考资格。
2.资格审核。根据岗位要求,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按照招聘人数1:2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。并于8月24日前以电话、短信、邮件等方式通知,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再通知。
3.考核。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为综合能力测验、申论和外语,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。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试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1: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告通知。
4.考察和体检。除孔子学院管理岗位以外,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,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。孔子学院管理岗位最终成绩为外语口试成绩*40%+面试成绩*60%,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。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有关规定,到指定医院检查,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,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,不予聘用。
5.公示和录用。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,在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合同期为3年,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单位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。
四、有关问题说明
1.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,考试期间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,服从考务安排,填报虚假信息或违规舞弊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资格或考试成绩,已签劳动合同的一律无效,必要时追究个人相关责任。
2.本公告由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人事处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10-58595715 855593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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